<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已有三个多月了,为什么还没有人状告国有企业垄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58:48

国有企业业已形成的垄断地位,对此地位无人可以撼动。另外,反垄断法第七条的豁免基本把现有的有可能被提起诉讼的单位全都包括在内。
还有,就是诉讼主体难找啊!还在市场上与国有企业处于竞争地位的企业之所以还没有倒下,意味着决策者够聪明,他们不会干吃力不讨好的事,偷鸡不成蚀把米!!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成本太高,甚至会承担政治风险,所以,有人敢拿微软开涮,却无人敢招惹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的垄断政策是中央定的,并不是企业定的。如果中央觉得需要改变一下子的时候,你说可以状告国有企业了。

因为是国有。 国家制订的法律能用来对付自己吗? 这不是自己抽自己嘴巴??

只是时间问题。